CQ9电子官方网站昌恩智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1 证券代码:837544 证券简称:昌恩智能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恩元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023,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公告编号:2023-020 2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3 提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535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预计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7,124,186.37元的自有房产(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第0169270号)作为抵押。
实际控制人刘恩元、陈丽娇为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借款总额不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被担保人和担保人数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抵押、质押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具体情况根据银行要求,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现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续期。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3-020 5 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公司2022年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2022年度的合作中认真尽职且经验丰富,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公司拟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告编号:2023-020 6 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风险等级以下的短期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2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以内,可以滚动购买和赎回。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6,17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3]0011126号”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公告编号:2023-020 7 台披露的《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6,17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68,023,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周晓静、李翼(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昌恩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CQ9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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